关于做好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1  点击:[]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教育的重要实践环节,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载体,对全面提高大学生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绍学院教200887《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现对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体工作安排

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为六个阶段:

(一)初始化阶段(20161015日前):教务处完成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初始化,校参数设置;各学院完成初始化、参数设置、教师管理、学生管理信息核对、添加等设置。

(二)启动阶段(20161130日前):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上传与维护;各专业组织师生双向选择;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文献查阅等开题准备工作。

(三)开题阶段(201731日前):学生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工作;学院组织开题报告会和阶段检查。

(四)实施阶段(2017510日前):进行课题的实验、设计、调研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论证等,完成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写作,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和修改完善。

(五)答辩阶段(2017531日前):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和成绩评定。

(六)评价阶段(2017610日前):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的总结、评估和评优,材料归档。

二、组织和领导

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时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各个阶段的质量关要根据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整体工作安排,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工作计划,于20161130日前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各学院要加强指导教师的管理,注重青年指导教师的培养;充分调动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精力投入。积极为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进行,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过程管理

在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各教学环节的基础上,应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

(一)严把选题关:选题是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关键,选题必须紧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选题要有新意、有所创新,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选题的大小和范畴应适当;选题务必结合实际,研究类课题应结合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等实际;设计类课题应结合工程实际,在保证基本工程训练的基础上做一些提高性的、拓展性的设计研究;应选择那些能满足教学要求并有实际意义的选题。要坚持“一人一题的选题原则,确需二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应做到分工明确,以保证每个同学都能独立完成相应部分工作。严格控制课题的重复率,各专业近三年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或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5%,确有价值的重复性选题,在内容和要求上应作适当的改变选题必须经专业学科组集体讨论确定,学院把关。

(二)加强开题论证:各专业应组织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会,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材料,审核课题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把好开题关;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注重写作辅导:加强对学术研究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道德,认真对待自己的研究,实验结果、调研数据等要真实,严禁伪造、杜绝抄袭;训练严谨的学术规范,严格按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撰写规范执行,学院要组织做好阶段性的检查与对指导教师的考评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指导工作。

(四)做好学生论文抄袭检测工作:学校继续对2017届毕业生进行论文抄袭检测,具体操作办法根据绍学院教[2012]29号文《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及抄袭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严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关: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答辩;要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有条件的专业应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四、具体要求

(一)要求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及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34号令)、《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意见》、《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及抄袭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格按有关规定或规范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

(二)各学院应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实施、答辩等环节的检查和监督,工作要落在实处,避免流于形式。

(三)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数量一般不超过6篇。

(四)指导教师是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直接执教者,务必做到及时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指导学生完成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和外文翻译,并给予评阅;检查进度和计划执行情况;审查论文初稿,指导修改定稿;坚持原则,杜绝低级错误的出现,防止抄袭、剽窃;认真评阅论文,写出客观评语。

(五)各学院要组织好阶段性检查,全面做好指导教师的检查考核工作,及时收集阶段性材料,如答辩安排与工作计划不一致的,应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计划上报教务处。

(六)各学院应根据绍学院发[2009]17号文《绍兴文理学院四项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设立毕业设计(论文)专项经费,加强经费管理,将经费直接用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必要开支,如:上机、实验、调研、收集资料、复印、打印、装订、答辩等,用好用足教学经费。

(七)各学院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选题情况分析、毕业设计(论文)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考评汇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等。

(八)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在2017531日前结束,615日前完成全部归档材料。

 

附件: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一览表

 

 

绍兴文理学院教务处      

2016920          

 

 

 

 

 

 

 

附件:

 

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一览表

序号

     

学校存档

(份)

学院存档(份)

归档时间

1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1

1

1130

2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1

1

615

注:各项材料以纸质和电子稿上交学校,纸质材料请加盖学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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