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浙江省“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5/13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29号)文件要求,经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校教学委员会专家组遴选推荐,学校决定拟推荐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参与申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513—15日)。请相关学院全力配合中心负责人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联系人:梅老师,电话:8834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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