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实验中心(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的文件精神,要求上报2008—2009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现将有关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2008年的9月1日到2009年的8月31日。
二、报送内容
1.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
2.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
3.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
4.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
三、报送要求
1.由于上报省教育厅的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直接在教育部网上报送,先通过网上的检测系统,才能完成上报,因此要求各相关学院(中心)实验室按照要求填写,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2.报表数据由实验室安排专人负责填写,学院审核把关;请各实验室将2008-2009第一学期的数据与2008-2009第二学期的数据合并,于2009年7月3日前将整个学年的实验室统计信息数据电子文档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温军;联系电话:88342855(681024)电子邮箱wenjun@zscas.edu.cn。
四、填表说明
1.填写时请认真查阅各表格填表说明;
2.填写时请仔细核实实验室授课计划和实验室工作日志;
3.填写时涉及到的编号等可参考2007学年上报材料。
附件:
1.2008学年报表;
2.2007学年参考材料;
3.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