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要信息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实践与实验教学 >> 重要信息 >> 正文

关于填报《浙江省普通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质量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8    点击次数:

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质量报告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将建立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质量报告制度,各示范中心要及时总结建设成果。
  请各中心主任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报表相关要求认真填报,于12月24日前将WORD电子稿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csmf@usx.edu.cn,联系人:梅老师,电话:88342855、659818。

教务处、资产与设备处
2015年12月18日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质量报告.rar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1077号  |  邮编:312000  |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教务处
教务处
教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