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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为国家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承担单位

发布日期:2011-06-24    点击次数: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文,启动实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我校成为1个国家级、5个省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的承担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54号),我校与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承担了 “探索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试点” 国家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在浙江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中共有13个国家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其中明确试点承担单位的仅有上述5所高校。
  同时,我校还承担了“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点”、“大学生生活指导和生活教育试点”、“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创业型大学建设试点”、“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新机制改革试点”和“提供教育对外开放水平试点”等5个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涉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办学体制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扩大教育开放项目等五大改革任务。省内众多高校成为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承担单位,但我校承担的试点项目数量之多、涉及面之广,居省内同类院校之首。
  此次,我校在承担国家级和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中获得的佳绩,既是对我校长期重视本科教学工作,潜心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和基层学术组织管理模式改革等工作与效果的充分肯定,也有利于我校在“十二五”期间,以项目为载体全方位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学水平与层次,实现学校转型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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