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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教学院长会议,重点布置期中教学检查和省教育厅专项教学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09-11-19    点击次数:
  11月19日下午,教务处召开教学院长会议,重点布置期中教学检查和省教育厅专项教学检查工作。结合省教育厅专项教学检查工作要求,我校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重点落实到听课这一教学检查的主要环节,教务处要求各二级学院同时结合09年度课堂教学“示范课教师”评选与教学观摩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加强听课制度的执行与落实,组织好听课活动,完成好听课任务。会议还对2008年校级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与招标项目中期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朱志勇处长强调,教学工作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干实事,求实效,同时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会议对《绍兴文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绍学院发[2009]150号)进行了解读,对2010年人才培养方案前期调研工作提出了提高认识、克服困难、保证时效的三条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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