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下午,学校召开2017届毕业生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会议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王建力校长主持,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相关负责人汇报了2017年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情况,会议对我校2017届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进行了审议,并授权教务处等部门依照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及会议精神完成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公示、发证工作。
2017年我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总计本科生3244人,其中本科生毕业3016人、结业39人、肄业2人、延长学习年限16人,另有171人尚有课程在修学生,经审议,授予学士学位2985人;专科(高职)生643人,毕业639人,结业3人,延长学习年限1人。硕士研究毕业生共32人,毕业31人,延长学习年限1人,获得硕士学位31人;函授本科毕业生共1955人,198人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会上,教务处还根据教育部41号令精神对我校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相关规定及部分工作环节完善办法进行了说明。
教务处
201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