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定位、分类转型应成为我国地方本科高校共同面临的重要任务。
部分地方高校应坚持“专业教育”定位,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部分地方高校须明确“职业教育”定位,培养高水平职业技能型人才。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了“引导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的任务,明确要“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考察我国地方本科高校发展实际,结合国家重大战略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定位、分类转型应成为我国地方本科高校共同面临的重要任务。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2011)》为不同阶段、不同类型教育的功能定位提供了参考依据。《分类法》从层级(level)和类型(即课程定向orientation)两个维度对教育进行分类,0-8级分别代表早期儿童教育、初等、初级中等、高级中等、中等后非高等、短线高等、学士或等同、硕士或等同、博士或等同9个层级。在类型上,2-5级教育分成普通教育(general education)和职业教育(vocational education)。《分类法》对“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作了比较清晰的界定。其中,“职业教育”指主要为学习者掌握某类职业或行业从业所需的知识、技艺和能力而设计的教育课程。成功完成这类课程后,从业者可以获得由相关国家主管当局和/或劳务市场以从业为目的而认可的、与劳务市场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分类法》明确:作为第5级教育的“短线高等教育”,“课程的目的通常是为就业而做准备”,“其课程通常基于实用和特定职业,培训学生进入劳务市场”。虽然《分类法》提到“短线高等教育”课程也能提供一条通向其他高等教育课程的途径,但可以看出,“短线高等教育”主体部分是职业教育。6-8级教育分成学术教育(academic education)和专业教育(professional education)。《分类法》没有精确地定义“学术”和“专业”内涵,但作为“普通”和“职业”的替代术语,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其一,学术教育和专业教育比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更高深(more complex and advanced),这是“等级”“水平”上的差异。其二,就课程定向而言,在总体强调理论基础(theoretically-based)的前提下,学术教育偏向一般的、理论的、学术的知识能力,专业教育偏向特定的、实践的、应用的知识能力。
对照《分类法》,我国的高职院校在层级上对应于第5级“短线高等教育”,学习年限2-3年,“课程的目的通常是为就业而做准备”,类型上主要是“职业教育”。地方本科高校实施学士及以上教育,在层级上属于6级及以上,不适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类型区分。分析其在我国高等学校体系中的方位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使命,地方本科高校在教育类型上应主要定位于“专业教育”,它既不同于高职院校实施的以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为目的的“职业教育”,也不同于以培养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人才为目的的“学术教育”。
然而,我国地方本科高校数量众多、构成复杂,恐难完全按照《分类法》统一定位。就高等教育体系而言,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教育应当有一个合理的比例结构,如果比例失调、结构失衡,就会导致功能紊乱。2004—2014年间,我国本科院校增加了518所,增幅76%,主要是高职院校“升格”而来;高职在校生与本科在校生之比由80%下降到不足50%。这就是说,职业技能型人才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中的占比大幅减少,而四成以上的本科高校是原来擅长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的高职院校。面对这样的变化,分析我国地方高校的体系结构,我们难以坚持《分类法》学士层级教育不实施“职业教育”的定位。这就是说,在参考《分类法》基本精神的前提下,结合我国地方本科高校各自不同的情况,我们需要对其重新定位并根据定位分类转型。
对一部分地方本科高校,特别是办学历史较长的地方本科高校和教育宏观管理体制改革中划转的行业特色本科高校,应明确“专业教育”定位。在英语中,professional和vocational的区别是比较清晰的。Profession“尤指须受高深教育及专业训练者,如建筑师、律师或医师之职业”,professional作为名词是指“专业人士”“专家”。所以,《分类法》中的“专业教育”( professional education)是指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教育。此外,地方本科高校的教育也应不同于以培养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人才为目的的“学术教育”(academic education)。专业教育虽注重理论基础,但其课程定向更指向于专业实践(professional practice),相对于学术研究人才,专业教育旨在培养“应用型人才”。地方本科高校应明晰自身在高等学校体系中的方位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使命,把“学术教育”让位于“985”高校和部分“211”高校为代表的研究型大学,专注于培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这部分高校,需要在人才培养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上实现“转型”。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就是既有足够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又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将知识应用于实际的人才。在许多地方本科高校,“重理论轻应用,重知识轻能力,重书本轻实践,重课内轻课外,重传统轻创新,重统一轻个性”的倾向依然存在,“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仍大有市场。这部分高校转型,就是要真正构建起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制定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环节,着眼于构建学生合理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提高学生学习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大部分新建本科院校应明确“职业教育”定位,着力培养高水平职业技能型人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技能型人才需求旺盛,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推进过程中,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应增加而不应减少。将职业教育拓展到本科阶段,实施适度规模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本科职业教育,既可以满足人民群众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需要,也可以提高职业技能型人才的素质。
这部分高校转型,必须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转到培养职业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来。必须创新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以提高实践能力为引领的人才培养流程,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加强实验、实训、实习环节,提高实训实习课时占比,建立实训实习质量保障机制;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
当然,对有些地方本科高校,也可以在人才培养理念、人才培养模式整体转型为“专业教育”的基础上,对部分专业明确“职业教育”定位。总之,地方本科高校转型不搞一阵风,不搞一刀切,根据高校实际科学定位、分类转型,这样才符合教育规律,才能更好地满足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作者单位:孙静,中国人民大学;王旭东,北京物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