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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4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高质量完成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21〕64号)、《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实施意见》(绍学院发〔2022〕1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前期调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研目的

深入调查现行经济、政治和科技发展态势下专业相关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掌握区域人才市场、行业企业一线的人才需求动向,梳理行业企业一线对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的新要求,了解同类院校在找准目标定位、提高培养质量方面的先进经验,对现行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目标定位、毕业要求精准性和课程体系支撑关系逻辑性的合理性评价,进一步明确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拓宽人才培养路径,优化课程体系设计,切实助推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二、调研对象及形式

调研对象为专业相关利益方,包含:本专业专业教师、在校生;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行业龙头企业、政府部门、校企合作单位,包括行业专家、企业管理者、政府部门负责人、优秀校友等;专业类教指委委员、同类院校专家;专业教师等。要求调研的毕业生不少于15人、校企合作单位(用人单位)不少于5家、行业企业专家和同行专家不少于10人(其中教指委专家不少于2人)、同类院校不少于5所。

调研形式包含但不限于实地走访、座谈会、研讨会、问卷调查等,可根据实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

三、调研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了解行业发展和用人需求

研究国家、浙江省及绍兴市相关产业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有关文件的研究,走访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收集专业相关岗位招聘信息,分析当前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及人工智能背景下行业产业发展的新趋势新业态,尤其是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发展以及对本领域专业人才的需求变化,了解利益相关方对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及对相关课程开设的建议。

(二)评价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及其达成情况

1.开展毕业生、用人单位座谈及问卷调研活动,对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进行评价,同时开展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了解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培养质量的评价及对人才培养的意见建议,全面审视评估培养目标定位合理性、毕业要求描述精准性,以及课程体系支撑关系逻辑性,提出改进建议。

2.走访或邀请行业专家、高校同行、教指委成员对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进行评价,收集专家对培养方案修订的建设性意见。

(三)学习交流同行经验

调研国内外同类院校,分析该专业最新人才培养方案,了解各校相关专业的目标定位、课程体系、实践体系、跨学科课程、数智化改革、产教融合等情况。

(四)提出改进意见

依据上述调研结果,结合国标、专业认证、行业标准及“四新”建设新理念、审核性评估专家提出的反馈意见,以及近3年毕业要求、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准确清楚地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明确提出专业毕业要求,并对课程体系的设计有清晰的思路。

四、调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系主任为副组长、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为主要成员的调研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明确调研内容。充分发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各基层教学组织力量,深入行业、企业和院校开展调研工作。

(二)次调研范围包括四(五)年制本科专业、中本一体化专业、留学生专业和专升本专业。要求调研前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调研中体现问题导向,深入调研了解并做好调研记录;调研后及时梳理,组织研讨,形成调研报告(附件1)。

(三)本次调研与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合理性评价、达成情况评价结合进行,相互支撑、互为补充。评价调研作为专业认证与整改的重要支撑,可参考《绍兴文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文件汇编》中“基于产出的教学评价工作样表”相关文档,各学院可结合专业特点进一步优化设计。

(四)调研报告(参考附件,可根据专业实际实施情况进行调整)请于2025年7月10日前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唐雅,电子稿发送至浙政钉。

已认证专业和待申请认证专业需单独完成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合理性评价、达成情况评价报告,经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提交质量评估中心。联系人:杨林钢,电子稿发送至浙政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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