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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基层教学组织2025年度考核暨优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6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研究等方面的核心功能,充分发挥其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中的核心堡垒作用,激发广大教师投入教学、潜心育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学校决定对全校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并评选表彰一批建设成效显著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与评选范围

   全校所有备案在册的基层教学组织(共363个,详见附件1),包括按专业、教研室(课程组)等设立的组织,以及经批准的跨学科、协同育人等创新形式的教学组织。

二、 考核与评选名额

   在全校范围内评选产生 50个“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三、 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严格依据《绍兴文理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办法》(详见附件3)中规定的组织建设、工作职责与任务、运行管理等核心要求,重点考察组织规范化运行、教学核心职能履行、改革研究成效、师资培养质量及特色创新成果。具体考核指标详见《绍兴文理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评价表》(详见附件4)。

四、 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组织自查与总结(1月6日 - 1月11日):各基层教学组织依据考核评价表,对照《实施办法》要求,认真进行年度工作总结与自查自评,系统梳理支撑材料。

   2.学院考核与推荐(1月11日 - 1月14日):各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工作组,切实履行建设与管理主体职责,对所属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实地考核与综合评价。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坚持标准,择优排序推荐候选优秀组织,并将考核结果(含合格等次)报教务处。

   3.学校评审与公示(1月15日 - 1月20日):教务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表彰宣传与总结(1月20日后):发文表彰,总结推广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先进经验,并给予每个基层教学组织3000元的建设经费支持。

五、 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于1月15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唐雅老师,电话:88342677,地址:行政楼西243室:

   1.纸质材料: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评价表(附件4)、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年度工作报告(附件5)、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6)、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附件7)(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

   2.电子材料:以上纸质材料电子稿+推荐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需有目录清单)发送至邮箱:445761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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