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见附件1)、《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4号,见附件2)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_2022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报送及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24号,见附件3),为做好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相应工作,现就2021/2022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报送及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报送
1. 抽检对象:2021/2022 学年度( 2021 年 9 月 1 日—2022 年 8 月 31 日)授予学位的所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包括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我校普通高等教育2773人,成人高等教育1142人,合计3915人。
2. 采用院校两级报送方式,各学院9月20日前按要求准备论文原文及附件等材料(上传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文档及附件须做匿名处理,不能出现学生和指导老师信息;文献综述等其它毕业论文材料不在此次抽检范围),并按要求命名文件,补充《论文信息汇总表》U-AC列信息。教务处汇总审核后通过国家平台上传报送省教育厅。
3. 做好论文自查与整改工作。各学院对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布置落实毕业论文的自查工作,本次抽检毕业论文的评议标准基本要求如下:论文选题20%,逻辑构建20%,专业水平40%,格式规范20%。针对上学期督导校内检查已发现原文中的类似问题,各学院9月15日前需开展指导老师自查和学院组织专人专项检查,将自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 专家推荐
各学院于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专家推荐和信息报送。所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属本校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不超过65岁。原则上,应推荐本院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
三、 其他
学校把抽检结果纳入学院教学工作考核范围,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抽检工作,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和保障,明确分工和职责,按时按要求完成本校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和专家推荐等工作。8月22日前指派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联系人尽快加入绍兴文理本科毕业论文抽检QQ群432702264,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信息管理系统的各学院登录账号通知、使用培训、相关技术支持等通过工作群开展。
附件:1.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 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_2022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报送及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4.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