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组: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二级学院年度教学督导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绍学院教〔2010〕40号)精神,现开展2018年度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考核,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
1.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见《细则》),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组整理年度工作资料,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各学院对本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进行评议,并形成书面意见。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材料应列入学院教学资料归档保存。
2.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考核表(电子件、书面件各一份)和相关支撑材料(可以是电子件形式),请于2018年12月24日前交教务处质量管理科(行政楼323室,联系人:吴根祥,办公电话:754516,EMAIL:wgx@usx.edu.cn)。
二、考核评比
1.总结评议。2019年1月2日下午14:00召开考评会进行总结评议,会议地点另行通知,参会对象为:各学院教学督导组长、全体校督导;各学院准备工作总结发言,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突出工作亮点。开展学院互评,互评成绩占年度考核成绩的40%。
2.校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通过检查资料、集中评议等方式对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进行考评(考评成绩占年度考核成绩的60%),并确定考核结果。
3.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划拨各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专项经费。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考核表
2.《绍兴文理学院二级学院年度教学督导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校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教务处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