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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情况通报(三)

发布日期:2018-07-05    点击次数:

74日上午,唐和祥副书记在河西校区巡考,学工部协同检查。校教学督导、教务处巡视当日全部考场,并继续抽查学院考务工作。相关学院监考教师基本能按时到岗领卷并参加考前会议,各学院均安排领导、督导值班巡考,学生考试秩序总体情况良好。

巡考过程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个别监考教师未能按时到学院考务办报到(商学院)。

2.个别监考教师注意力不集中,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上午:南山6-A107A407(商学院),6-A206A207(数理信息学院),6-A305A306A308(生命科学学院);河西志廉楼156(化学化工学院);

下午:6-A105C305(商学院),6-A208(数理信息学院),6-A303A308(生命科学学院)

3.部分考场对学生考试证件的入场检查、桌面放置备查等要求不够规范。

4. 开考1小时左右学生超一半以上已交卷的考场。

上午:河西科教楼101(纺织服装学院),南山6-A307A308(生命科学学院),南山6-C303(商学院);

下午:南山6-A307A308(生命科学学院)。

5.个别考场监考教师未配证上岗。

以上问题都予当场指出,并基本得到现场处置解决,个别问题已向相关学院反馈要求落实。

根据前半周学生考试违纪查实处理情况,对考风考纪及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相关要求强调如下:

考风反映学风也影响学风,必须严抓考风考纪。各学院对学生考试违纪行为不得瞒报,违纪情况应在当场考试结束后及时报教务处,并于2日内对学生违纪事实进行陈述、给出处理意见,同时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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