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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2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门:

为巩固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成果,切实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推进教学改革,促进教学交流,提升教学质量,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于第9-11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请各学院认真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

1.加强制度执行力,尤其是加强近年修订的《绍兴文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绍兴文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研活动的指导意见》、《绍兴文理学院教学资料归档要求及管理办法》、《绍兴文理学院听课制度》等教学管理文件精神的执行力度。

2.巩固评估成果,按照迎评标准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结合专家评价做好教学基本规范的整改,并进一步加强反馈。

二、检查内容

全日制本科、高职各类教学活动都应纳入期中教学检查的范围,以教风学风状况、教师教学投入、各级领导对教学的重视程度为重点检查内容。

(一)检查教学常规

要求各学院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方式全面开展教学秩序、教学进度、教学行为规范、作业辅导情况、教学资料等方面的检查,对进校未满三年教师的教学表现要给予特别关注。

1.教学运行秩序。主要检查课表运行情况,迟到早退、“到课率”、课堂纪律等师生课堂行为规范,教学设施(含实验设备)运行情况。

2.教学内容与进度。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否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命题、选题、开题关是否严格把控,对于审核评估中专家意见是否得到有效整改和落实。

3.课程教学质量。课堂互动是否加强,教案设计是否科学,线上教学使用情况,教学方法手段改革是否有效以及作业(含实验报告)布置和完成情况、批阅情况。

4.实验教学。实验教学的规范性、实验项目的创新性、实验室开放工作,以及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册等教学材料的规范性。

5.教学基本资料。本学期教案、授课计划以及上学期课程考核资料、教研活动记录、听课记录等。课程考核档案材料检查可参考表格(附件3)。

6.模拟教研室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活动开展的记录(校内外导师指导工作情况记载和学生自学经典名著的学习体会)

(二)开展教学交流

1.开展教研活动。各学院应根据相关专业、课程的学科特点,组织发动各学科组织开展富有实效的教研活动,加强对专业建设与前期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成果进行回顾总结,讨论和研究课堂组织、教学模式、学业指导、学业评价等方面的工作,促进本部门教研活动常态化,并逐步形成具有学科特色的教研风格,充分发挥教学模式改革和课程考试在推进学生自主学习中的引导作用。

2.组织观摩课、公开课。各学院应集中组织学院现有或原有的课改项目开设公开课,组织示范课教师开设观摩课,发动全院教师积极参与听课评课活动,通过教学交流激发教师开展教学建设和改革积极性,形成重视教学、热爱教学的氛围,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3.在建教学项目的检查交流。对本学院范围内的各级各类教学项目尤其是2016年度教师教学发展项目及2016年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项目按计划进行,切实促进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成效,提升教学水平。

(三)深入教学一线

1.全面落实听课制度。通过落实领导听课、教师互助听课发现课堂教学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对于集中性问题需召开专题研讨会加以分析解决,总结一些值得推广的教学模式并在后期的教学建设和研究中加以大力扶持。

2.召开座谈会。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了解本学期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认真予以解决。

(四)安排期中学业和教学评价

1.根据课程教学计划和要求,组织课程期中考试。

2.做好评教工作的各项准备。

三、检查方式

(一)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

(二)学院通过听课,分类分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好教师座谈会、学生代表座谈会以及实验教学人员座谈会,抽查教师授课计划、教案、学生作业、试卷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学院教学状况;通过组织公开课,组织教师相互听课、组织专题教研活动等方式加强教学交流活动。

(三)校教学督导、教务处领导将通过随机听课、走访、座谈、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学院教学工作及重点工作进行检(抽)查与指导,对日常教学信息情况进行收集和反馈。

四、有关要求

(一)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工作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学院领导应亲自负责,学院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工作组、各学科组织以及全体教师都应该积极参与,要充分发挥和重视学生教学信息员在日常教学管理中信息的收集和反馈。

(二)各学院对期中教学检查要加强计划和总结,要通过各种途径的检查了解全院教学状态,充分掌握学师生需求等,注意对教风学风情况进行研判,开展对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情况的专门研究和专题交流。各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包括公开课、师生座谈会、教风学风检查、期中考试、教研活动、教学资料检查等各项教学检查的具体落实计划)文档于417日前发教务处质量管理科,重要活动日程安排表(附件1)随计划一同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2)一式二份,一份于58日前交教务处(行政楼323室)备案,一份与其他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归入本学院教学档案。

 

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重要活动日程安排表》

2.《绍兴文理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3.《绍兴文理学院课程考核资料质量评价表》

 

 

绍兴文理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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