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依据《绍兴文理学院课程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绍学院教[2017]103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课程期末考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
2017年12月29日前,完成期末考试排考,公布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2018年1月5前,学院组织部署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强调要求,明确责任。组织教师学习《绍兴文理学院课程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强调试卷命题审核、监考职责、阅卷、成绩评定以及试卷管理等相关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强调考生守则,倡导诚信应考。
课程考前2周,完成课程期末考试命题及命题质量审核工作,及时送印考试用卷。
考前3天,由开课学院领取试卷并做好保管工作(教学服务中心场地不够时需提前领取)。
考后1周内,完成阅卷、登记、试卷分析,输入课程总评成绩,并按要求提交试卷档案。
二、排考规则
1.第17周集中安排全校选修课期末考试。全校选修课由开课学院负责安排(安排表见附件1),考试时长统一为90分钟,考试安排时间须与课程课表上课节次对应(具体如下表)。
上课节次 |
考试时间 |
第1-2节 |
上午8:00-9:30 |
第3-4节 |
上午10:00-11:30 |
第5-6节 |
下午13:30-15:00 |
第7-8节 |
下午15:30-17:00 |
第9-10节 |
晚上18:30-20:00 |
2.第18-19周集中安排其他课程的期末考试,考试时间段安排要求: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晚上18:30-20:30。
3.公共必修课考试时间由教务处协调确定,考试地点、监考人员等由指定排考学院落实(详见附件2)。学院在安排其他课程考试时,要注意各班考试时间安排是否均衡、合理,避免出现过于集中或过于分散的现象。
4.重修、补修课程期末考试由开课学院负责落实,在考试安排前将插班考试情况告知安排期末考试的学院以便准确安排考场座位数,并通知重修补修学生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公共必修课插班情况见附件3。
5.期末考试期间教室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各教室优先使用分配方案见附件4。教室使用请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借用手续,不得对未安排考试的教室办理借用手续;突破优先规则的教室使用应与相关学院协商,未经相关学院同意的教室借用一律无效。
6.安排表编制要求。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表以公共必修课安排表为模版进行编制;课程名称、考试班级以教务系统数据为准,考场教室名称格式为“校区楼号教室号”,如“南山6-105”;插班考试人数在当前班级人数后以“+插班人数”注明。各学院在填写公共必修课安排表时请保持原表已填数据无改动。
7.12月20日前,全校选修课期末考试安排表交教务处,实验(实践)类课程考试安排表交学生学院;12月27日前,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表交教务处。
请各学院按《绍兴文理学院课程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严格落实期末考试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环节工作质量。
附件:
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全校选修课期末考试安排表
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公共必修课期末考试安排表
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公共必修课插班名单
4.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教室分配表
教务处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