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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5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期末考试即将全面开始。按相关制度及前期考试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强调如下。

一、考核组织

1.全校期末考试日程已排定公布,请按考表安排严格执行。

2.学院应加强对期末课程考试工作的领导,依据《绍兴文理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绍学院发[2017]88号)、《绍兴文理学院课程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绍学院教[2017]103号)有关规定要求,严把命题关、考纪关、评阅关、分析关、归档关。

3.各学院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落实各项具体考务工作。学院考务办公室地点、人员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请于18日前报教务处。

二、课程考核成绩录入

按学籍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规范做好课程考核成绩的记分册记载、教务系统录入工作;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1周内完成,本学期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2日下午17:00时。

三、课程考核资料归档和期末考试工作总结

1.各任课教师应按教学工作规程及教学资料归档办法要求,规范整理期末试卷、记分册等课程考核资料,在课程考试结束后1周内提交给资料归档学院。

2.各学院应按及时汇总归档本学期课程考核资料,填写《绍兴文理学院试卷(课程考核资料)目录》(附件1),并在下学期第二周内将试卷目录(盖章书面文档、电子文档)交教务处。

3.各学院应及时做好期末考试总结工作,并将总结于下学期第二周内交教务处(附件2)。

四、补(缓)考工作安排

1.各学院在210日前将教务处统一排考的公共类课程(下同)补(缓)考名单(附件3)报教务处。

2.专业课补(缓)考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一至周四(35日至8日)进行,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公共类课程补(缓)考在下学期第一周周五至周日(39日至11日)进行,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附件:

1.绍兴文理学院试卷(课程考核资料)目录

2.期末考试总结工作内容及要求

3.公共类课程补(缓)考名单汇总表

4.2017-2018学年01学期公共课教师派驻安排表

 

教务处

2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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