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已开始,为做好考试结束后试卷评阅分析、成绩录入、补(缓)考名单统计和考核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按照《绍兴文理学院课程考核管理条例》、《绍兴文理学院学习成绩管理暂行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卷评阅和分析
1.仔细评阅试卷,红笔批阅,卷面批阅修改处须由阅卷人签名。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核定得分,认真填写卷首计分表,累分正确并签名。
2.认真进行试卷分析,完整填写《绍兴文理学院课程考核情况统计分析表》。
二、成绩登记和录入
1.按教学大纲和成绩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课程学习成绩《记分册》登记工作,如有修改必须由相应任课教师签名。
2.教师必须在课程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共类课程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录入。本学期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
7月
8日
下午17:00,截止时间后本学期不再开通录入功能。成绩录入操作详见《成绩录入步骤和注意事项》(附件1)。
3.为减轻系统压力,保证成绩录入顺利进行,即日起关闭学生用户“成绩查询”功能,本功能将在
7月
8日
后开放。
三、补(缓)考上报和考试安排
1.学院在
2016
年7月15日
前将公共类课程(详见附件2)补(缓)考名单报教务处(上报表格格式见附件3),E-mail:yjz@usx.edu.cn;并通知补(缓)考学生假期安排好复习。
2.专业课程补(缓)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一至周四(
9月
12日
至15日),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公共类课程安排在下学期第一周周五至周六(
9月
16日
至17日),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四、工作总结和考核资料归档
1.学院要及时做好学期课程考核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填写《绍兴文理学院试卷(课程考核资料)目录》(附件4),并在下学期第二周内将《试卷目录》(盖章书面文档、电子文档)交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2.学院应及时认真做好期末考试总结工作,并将总结于下学期第一周内交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5)。
请各学院严格执行时间要求,及时完成上述工作。
附件:
1.成绩录入步骤和注意事项
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公共类课程名单(即教务处安排考试的课程)
3.公共类课程补(缓)考名单上报表
4. 绍兴文理学院试卷(课程考核资料)目录
5.期末考试总结工作内容及要求
6.《绍兴文理学院学习成绩管理暂行办法》(绍学院教125号)
教务处
2016
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