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考试相关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质量监控 >> 考试相关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周课程考核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1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教务处在 1118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对本学期的课程考核已提出了相关要求,现将第18周期末考核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按照校历, 17-15日为期末集中考核时间。教务处安排的课程(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公共类课”)安排在 19 -12日上午;全校性选修课、组班教学的重修课等考核应于第17周之前完成。

2.考核时间段的具体安排要求: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晚上19002100

3.各学院对课程(班级)的考核安排要均衡、合理,避免出现过于集中或过于分散或较早提前考核完毕的现象。无特殊情况每班每日考试的课程不超过1门。

二、编排安排

1.公共类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类课由各学院安排;《大学英语》课程按照模块教学班安排。

2.各学院要核对并填写《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专业课)期末考核安排表》(附件1),公共类课程部分于 12 19 前反馈,期末考试安排总表(公共课+专业课)于 12 26 前反馈,表格上报E-mail:yjz@usx.edu.cn(电话:88348929)。

(注:考试班级人数中请把插班重修补修学生人数加进去,公共课插班重修补修学生情况见附件2表格)

3.考场安排原则上以就近的教室为安排首选;教室的借用请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操作。由于全校可用来安排考试的教室场地紧张,特强调以下注意事项:

(原则上公共课考试时间段不安排专业课考试,确有需要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适当安排专业课考试;为确保排考秩序,考场安排务必要遵循优先使用原则,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突破优先使用权必须与其他学院协商,经同意后方可借用。)

4.每考场原则上以自然行政班为单位,每考场人数一般不得超过50人,每考场监考教师不少于2人;人数较少的自然行政班合并后不超过50人的,可以安排为同一考场,否则,必须分考场安排。

三、考核(卷)命题、印制与送发

1. 要严把命题的质量与规范,做好命题及审核工作。

2.公共类课由教务处负责印制。公共类课相关的印制材料于 12 19 前报教务处

3公共类课的考核(卷)由开课学院派专人(须2人以上)领取。领取地点:行政楼323室;领取时间:公共类课于该课程开考前一天领取并当天送发相应学院。

4.其他各类课程考核(卷)的印制与领取由所在学院负责。

附件:

1.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专业课)期末考试安排表

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重修补修学生具体插班情况

32016学年01学期各学院期末考试安排优先借用的教室

4.绍兴文理学院监考职责、考场规则、考生守则(绍学院教〔201339号)摘录)

5. 绍兴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分条例(试行)(绍学院发〔2008134号)

                                                             

教 务 处

2016 121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1077号  |  邮编:312000  |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教务处
教务处
教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