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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建设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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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研活动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6-01-18    点击次数:

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教学改革、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浙教高教〔2012〕4号)、《浙江省高校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6年)》(浙教高教〔2014〕102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进一步创新与完善在学校现行组织框架下开展教研活动的组织形式,加强教研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提高教研活动的实效性,营造全员教研文化,现就我校开展教研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教研活动的目的

1.通过开展教研活动,了解教学情况,安排教学工作,规范、指导教学,进行教学质量检查等。

2.通过开展教研活动,促进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教学能力和素质的提高,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 通过开展教研活动,开拓专业发展、教材建设、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新思路,推进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

4. 通过开展教研活动,服务教师职业生涯发展,强化教师教学能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二、教研活动的组织实施

教研活动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要围绕学校教研活动主题,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教研活动计划,以学科组织、专业、课程组、教研室或教学团队等基层学术组织为单位,开展教研活动,并总结学院教研活动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各基层学术组织要根据学院计划,制订并严格执行好本单位的教研活动方案,每学期第三周前上报学院;学院要全面参与各基层学术组织教研活动的指导、检查和评价工作,也要组织开展全院性的教研活动。

三、教研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教研活动的基本点必须放在教学和课改实施中教师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上,着眼点必须放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切入点必须放在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上,生长点必须放在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自我提升上。

教研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研究、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专业建设的具体思路与方案研讨、课堂教学的内容更新与教材编写研讨、课堂教学方式与学业评价方法研讨、本科教学工作建设研讨、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研讨等。

教研活动的形式主要包括专业建设问题研讨、听课评课、教学经验交流、教学成果展示、教育教学理论培训等,可采用业务学习、教学研究、集体备课、专题讨论、教学观摩等途径进行。学校提倡各二级学院积极创新,不断探索适合本学院的教研活动方式与举措。

四、教研活动的要求与考核

1.二级学院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院性的教研活动。

2.各基层学术组织要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四次教研活动。

3. 所有教师应积极参学校、学院和所属基层学术组织开展的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参加五次教研活动。

4.每次教研活动须由专人记录,于开学第二周前将上学期教研活动总结和活动记录本上交学院,由学院进行归档管理。

5.二级学院组织开展教研活动纳入学院年终考核范围;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纳入各类评奖评优的考核评价体系。

 

绍兴文理学院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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