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教学建设与改革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制度汇编 >> 教学建设与改革 >> 正文

关于二级学院编制 “十三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几点意见

发布日期:2015-10-28    点击次数:

目前,学校及学院正在编制“十三五”规划。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的要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对二级学院“十三五”规划特别是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入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应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积极促进更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指导,将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考察重点“四个度”(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贯彻落实到学院专业建设中。

二、进一步精确专业办学定位。学院应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出发,明确专业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明确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积极推进应用型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专业群的培育建设。各学院应以学校已有的学科专业为依托,从专业对应的社会行业、企业乃至岗位的需要出发,紧紧瞄准社会急需,积极利用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机制,通过专业与专业、专业与专业方向、专业与模块课程等多种形式的有效匹配,逐步建立起具有学院特色的若干个主干专业群,以此作为学院专业人才培养发展的主要方向,作为特色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

四、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办学机制。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搭建产教融合、合作办学的多种平台,创新人才培养过程的方式方法和办学机制,探索多种育人形式,真正实现校内外培养、理论与实践教学、见习与实习等的一体化进程。通过与相关产业、行业成立校企合作教育联盟,与相关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诸如“订单式”等人才培养或为社会提供相关方面的人才培养;通过与浙江省、绍兴市主要产业企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中的龙头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既能满足社会急需,又能体现学校人才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机制;通过产教融合,搭建有利于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的新的学习平台,使学生获得更多的就业与发展的机会。

五、进一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专业内涵建设要精准把握《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中提出的“6大项目、25个要素、74个要点”,结合实际,分析梳理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课程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实践教学、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考核评价方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改革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提高本科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

 

绍兴文理学院教务处

2015年10月28日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1077号  |  邮编:312000  |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教务处
教务处
教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