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习是教师教育类专业完成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学生熟悉中小学教育实际、初步掌握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为做好2018年教师教育类专业教育实习工作,提高教育实习质量,特制订以下计划。
一、教育实习总则
(一)为更好贯彻执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师范生教育实践规程(试行)>及五类师范专业教育实践实施指南的通知》(浙教办师〔2018〕36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绍兴文理学院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教育实习。
(二)教育实习的目的与要求、组织领导、实习任务、指导(带队)教师职责、实习规章、成绩考核与评定、经费管理等依据《绍兴文理学院教育实习管理办法》(绍学院教〔2014〕53号)。
(三)教育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和学生要遵守《浙江省高校师范生教育实践规程(试行)》《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浙教安〔2013〕57号)、《绍兴文理学院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09〕48号)的有关规定,遵守所在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实习纪律,确保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二、教育实习对象和时间
(一)实习对象:2019届教师教育类本科专业学生,涉及9个学院,14个专业,28个班级,合计955人(分专业班级人数详见附件)。
(二)实习时间: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周次
|
第 1周
(9月9日~9月16日)
|
第2~13周
(9月17日~12月7日)
|
第 14~17 周
(12月8日~1月5日)
|
安排
|
实习准备
|
赴实习学校进行教育实习
|
教育实习后的研习、总结
|
实习准备:学院开展实习前动员、教育工作,实习生领取实习材料、整理行装等。
赴实习学校进行教育实习:自2018年9月17日起至12月7日止,共12周。涵盖教学工作、班级管理工作和教研工作三项任务。教学工作包括在实习学校集中开展教学设计、试讲、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环节;班级管理工作包括日常管理、主题班会、团队活动、课外活动、家访与特殊学生教育等工作;教研工作包括课堂教学评议,课堂观摩,课例分析,教育、教学调查与研究,课程开发、实施与评价,信息化设施的使用和资源建设。每位实习生须提交一定数量的教学设计,授课时数原则上不少于12节,听课不少于20节,至少组织开展1次主题班会,有条件或必要的情况下开展家访活动。
教育实习后的研习、总结:内容包括教学设计与教学案例研究、学科课程与教学问题研究、班级管理研究等,采用观摩研讨、反思交流、小组讨论、专题研习等方式进行。学院根据实习生中小学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各阶段情况评定综合成绩。
各学院落实实习分组名单及指导教师,于2018年7月10日前报教务处。
三、教育实习模式
(一)2018年教育实习实行“重点初中、相对集中、教师驻点、平台管理”的模式,启用校友邦互联网+实习实践校企合作平台,强化过程管理,有条件的学院落实教师驻队制度。
(二)集中组织、统一管理模式:学校教务处(委托教育实习联络小组)负责集中联系实习学校,由市教育局发文落实,二级学院按专业组成实习小组,安排指导教师,协同实习学校组织实施实习教学活动。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组团专场招聘的实习岗位纳入学校统一管理范畴。
(三)顶岗支教:根据各地市教育局、教师发展学校(含教育实习基地)的需求,按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四、教育实习组织管理
(一)在市教育局和我校的领导下,由校教务处负责落实实习学校(教师发展学校),协调各县(市、区)教育实习工作。
(二)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教育局人事科负责人共同负责本县(市、区)教育实习落实工作,协调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绍兴文理学院成立教育实习联络小组。负责落实各县(市、区)实习学校,了解实习学校情况,及时互通信息。
(四)各相关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由相关教师组成的“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2018年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安排落实教育实习的具体任务;选派实习指导(带队)教师,协同实习学校做好实习生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与考勤;按点分专业编排实习小组,设立实习小组长,督促小组同学完成实习计划,配合指导教师和带队老师做好实习过程管理工作;组织校内说课、评课、试讲、微格教学训练等教学技能实训和考核,做好教育实习前的动员及安全教育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教育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定,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五、具体日程安排
序 号
|
内 容
|
时 间
|
负责部门
|
1
|
2019届师范生实习及考研意向信息调研
|
2018年5月中旬
|
教务处
|
2
|
召开2018年教育实习工作研讨会
|
2018年5月下旬
|
教务处
|
3
|
制订学校教育实习工作计划,成立教育实习联络小组
|
2018年5月下旬
|
教务处
|
4
|
召开教育实习联络小组工作会议
|
2018年5月下旬
|
教务处
|
5
|
联络员分赴各县(市、区)落实实习学校
|
2018年5月下旬
|
教务处
|
6
|
召开各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
|
2018年6月下旬
|
教务处
|
7
|
各学院上报教育实习实习生分组名单
|
2018年7月上旬
|
学院
|
8
|
各学院组织校内说课、评课及试讲活动
|
2018年5月~9月
|
学院
|
9
|
向各级教育局和实习学校反馈实习生分组情况
|
2018年6月下旬
|
教务处
|
10
|
向市教育局报送2018年教育实习计划并发文
|
2018年7月上旬
|
教务处
|
11
|
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
|
2018年7月 (暑假短学期)
|
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
12
|
教育实习校内实训、修读教师教育类平台课程
|
2018年6月~9月
|
学院
|
13
|
联络员和指导教师分赴各实习学校了解教学进度,落实实习生吃住等具体事宜
|
2018年9月上旬
|
教务处、学院
|
14
|
发放教育实习材料
|
2018年9月中旬
|
教务处
|
15
|
实习指导(带队)教师会议
|
2018年9月中旬
|
教务处
|
16
|
学院教育实习动员大会
|
2018年9月中旬
|
学院
|
17
|
实习生赴各实习点报到(根据实习学校时间安排调整)
|
2018年9月17~19日
|
教务处、学院
|
18
|
各学院组织教育实习初期、中期、末期三段式检查
|
学生实习期内
|
学院
|
19
|
校领导看望实习生、检查实习工作
|
学生实习期内
|
教务处
|
20
|
支付实习指导费、发放实习补贴
|
2018年10月~12月
|
教务处
|
21
|
实习生返校
|
2018年12月7日
|
教务处、学院
|
22
|
教育研习
|
2018年12月8日~2019年1月5日
|
学院
|
23
|
成绩评定
|
2019年1月6~14日
|
学院
|
24
|
上交教育实习材料(考核表、成绩汇总表、指导教师实习工作总结及学院工作总结)
|
2019年1月15日
|
学院
|
25
|
审核并公布教育实习成绩,总结与评优
|
2019年1月16日
|
教务处
|
26
|
教育实习材料归档
|
2019年3月
|
教务处
|
附件:2019届教师教育类专业班级汇总表
绍兴文理学院教务处
2018年7月2日
报送: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
抄送:各学院 各实习学校
附件:
2019届教师教育类专业班级汇总表
序号
|
学 院
|
专业名称
|
总数
|
小计
|
1
|
法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151
|
33
|
33
|
2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师范)151
|
45
|
45
|
3
|
教师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师范)151
|
42
|
143
|
小学教育(师范)152
|
43
|
小学教育(师范)153
|
29
|
小学教育(师范)154
|
29
|
学前教育(师范)151
|
38
|
38
|
体育教育(师范)151
|
23
|
45
|
体育教育(师范)152
|
22
|
4
|
书法学院
|
书法学151
|
21
|
83
|
书法学152
|
20
|
书法学153
|
21
|
书法学154
|
21
|
5
|
人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师范)151
|
42
|
85
|
汉语言文学(师范)152
|
43
|
6
|
生命科学学院
|
科学教育(师范)151
|
38
|
76
|
科学教育(师范)152
|
38
|
生物科学(师范)151
|
39
|
39
|
7
|
数理信息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151
|
44
|
88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152
|
44
|
物理学(师范)151
|
33
|
33
|
8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师范)151
|
34
|
102
|
英语(师范)152
|
33
|
英语(师范)153
|
35
|
9
|
艺术学院
|
美术学(师范)151
|
36
|
36
|
音乐学(师范)151
|
40
|
109
|
音乐学(师范)152
|
40
|
音乐学(师范)(专升本)171
|
29
|
|
合计:
|
28个班级
|
955
|
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