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主页
<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届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通知(二)

    发布日期:2023-03-27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实施方案》绍学院办发〔2022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届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考核对象

    2023届本科师范专业学生(不含专升本)

    二、考核方式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撰写教案、模拟上课方式进行。

    面试报名时间:329-42

    面试考试时间:415日(星期六)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免于面试:

    ①完成学校组织的对应学段、对应学科的教育实习并考核合格的;

    ②“祖楠班”学生完成“祖楠班”教学学习任务并顺利结业的;

    ③参加师范技能竞赛获得校级三等奖及以上的;

    模拟教研室考核良好以上的。

    三、其他事宜

    其他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师范教育管理科,联系人:唐老师 751830

     

    后台管理  |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