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范专业学院:
根据 浙财科教〔2023〕62号文,师范教育创新工程项目经费已下达,各学院根据师范教育实际需求,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请意向申报的学院填写附件1《师范教育创新工程项目申请书》于2024年1月25日前将电子稿通过浙政钉发送至教务处师范科 马艳 电话:8834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