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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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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7届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8    点击次数:

    各师范专业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现开展2027届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对象:2027届各师范专业毕业

    说明: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可免考。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学生即可免考: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获得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模拟教研室学生个人完成任务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

    2.考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22日-7月3日

    地点:机房(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

    多媒体教室(模拟上课与板书即席讲演

    3.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为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模拟上课与板书即席讲演部分其中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考核时间120分钟模拟上课与板书考核时间10分钟即席讲演考核时间5分钟考核评分标准附件1

    4.考核要求:

    1)2027届师范生技能考核,各学院自行组织本学院技能考核工作;

    2)为保证考核质量及严肃性,考核工作中应邀请基础教育一线教师参与,并全程录像;

    3)各学院应根据学校考核实施方案制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4教育与心理学院审核各学院的实施细则,汇总各学院考核具体工作安排,提交教务处。

    5)教务处组织校督导根据考核安排进行巡查。

    5.考核组织:

    1)考核名单:各学院根据2027届师范专业学生名单和免考资格条件,逐一进行审核,确定需要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见附件2

    2)考核试题: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各学院应确定本学院相应师范专业的《师范生教师技能考核试题卷》(见附件3,每个题型要求提交3

    3)评委和评分:各学院应每专业至少3名评委参加考评(其中至少1名基础教育一线教师),评委名单应在考核前一周确定(见附件4。考核时评委根据评分标准考核时确定每项最终的得分和总评成绩,填入相应的评分表中(见附件1);

    4材料上交: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考核学生名单表考核试题卷、评委名单表等相关纸质、电子材料统一于6月18日前交教育与心理学院审核并提交系统备案,在考核结束后成绩汇总报教务处。

    6.成绩汇总和公布:

    教务处根据评委的评分表汇总学生最终的考核成绩并公布。

    7.其他:

    未参加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教育实习。如需补测,各学院、专业须在教育实习前完成。




    附件1: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2:《师范生教师技能考核学生名单表》

    附件3:《师范生教师技能考核试题卷》(模板)

    附件4:《师范生教师技能考核评委名单表》

    附件5:《师范生教师技能考核成绩汇总表》




    教务处教育与心理学院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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